行政法及地方法制论文_行政复议中检察职

日期:2022-09-28 作者:网站采编

文章目录

制度救济及内部监督

一是行政复议裁判程序司法救济特征弱化。

二是行政复议制度内部监督与其立法目的设计不相称。

检察机关职能导入复议之可能性

一是宪法确立的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为建立检察机关职能导入行政复议制度提供了根据。

二是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两种制度独立,行政诉讼确立了检察监督,行政复议制度亦存在监督运行空间。

检察权运行导入复议之模式构想

一是在《行政复议法》中导入检察监督条款。

二是参照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部分检察监督运行模式。

三是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作机制为检察权在行政复议监督中运行提供了实践经验。

文章摘要:<正>本文探讨将检察职能运行导入行政复议制度,将检察机关化解行政争议的视角前移,在行政复议中增加外部参与机制及检察监督。在《行政复议法》修法之机,希冀在行政复议制度中发挥检察机关化解行政争议之效能。制度救济及内部监督我国行政复议制度有天然优势,具有行政争议“过滤器”之效能,但解决行政争议有时表现不尽如人意。一是行政复议裁判程序司法救济特征弱化。司法的运行关系到公民生命、财产、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D922.1;D925.3

期刊导读
期刊介绍
邮箱投稿
在线投稿
联系我们